“我需要多少氣體探測器”以及“應該把它們放在哪里?”,是與氣體探測系統有關的兩個*常見問題,可能也是兩個*難回答的問題。 與其他種類的**型探測器(如煙霧探測器)不同,不同應用所需氣體探測器的位置和數量并未明確規定。
EN 60079-29-2 以及其他與可燃氣體或氧氣探測和測量設備的選擇、安裝、使用和維護有關的標準提供了很多指導原則。 適用時可采用類似的國際操作規范,例如 美國國家電氣規范 (NEC) 或加拿大電氣規范 (CEC)。 此外,某些監管機構發布了相關規范,為特定應用確立了*低氣體探測要求。
這些參考規范很有幫助,但要么就是太過通用,在細節上過于籠統,要么就是以具體應用為導向,與大部分應用不相干。 確定探測器的放置位置時,應遵循擁有氣體擴散**知識的**的建議,并結合流程/設備工程師和**員的知識。 此外還應對就探測器位置達成的協議做好記錄。
氣體探測器應安裝在相應氣體*有可能存在的地方。 工廠內*需要保護的位置為燃氣鍋爐、壓縮機、加壓儲罐、氣缸或管道周圍。 *有可能出現泄漏的位置包括閥門、壓力表、法蘭、T 型接頭、填充或排水接頭等。
確定氣體探測器位置時,有眾多簡單而顯而易見的考慮因素: